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光辉灿烂、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酒文化,作为六千年文化宝库中的一颗耀眼的明珠,格外引人注目。酒,又称为醴、酎、醇、琼浆、玉液、生命水、长寿水等,它是我们的祖先将清泉的甘美香醇、丰收的喜悦、火热的激情以及对上天的诚敬,揉和酿造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甘美玉液。自诞生的那天起,它就摆脱了纯粹的“物”的状态,与人类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艺术等等紧密相连,并逐渐积淀升华成一种酒文化,以其独特的芬香,迷人的魅力,吸引着世世代代千千万万上至帝王将相文人墨客才子佳人,下至平民百姓士农工商为之痴迷倾倒,成为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树有根,水有源,这令“无数英雄尽折腰”的玉液琼浆,源头又在哪里呢?
这要从20世纪初,那次轰动世界的考古大发现—“仰韶文化”的发现谈起。1921年,时任国民政府农商部矿业顾问的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和我国地质专家袁复礼等人,在河南西部渑池县城北韶山南的仰韶村进行考古发掘,出土了大批的陶罐、陶碗、蓝纹绳纹、带流陶杯等器物,证明出土文物早于河南安阳小屯村发现的商代文物,再加上,欧洲新石器时期的器物在仰韶几乎都能找到,据此,他们认定仰韶村的文化遗村当属于新石器时期,而且是世界上新石器时代规模最大、最为繁荣的地区。
此后,在我国的其它地方也陆续发现了同一时期、同样性质的文化遗址,按照考古学的惯例,它们被统称为“仰韶文化”。仰韶文化的发现,使“中国没有新石器文化”这一流行百年的论断被否定,旧石器时代与青铜器时代的断裂被合理连结,中国历史得以顺利延展。仰韶文化所展示的中华远古文明的发达和中华祖先的卓越智慧,深深化折服了曾经推断中华民族“人种西来”的高傲的西方人。1963年,国务院把位于河南渑池仰韶村的“仰韶文化遗址”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然而,今安特生们始料不及的是,他们的发现还有一项非常的意义,无意中触摸到了中华酒文化的源头。
据历史学家考证和论断,认为酒起源约在6000----7000年以前。史料载,“酒之所兴,自上皇”,即三皇,伏羲、神农、黄帝时代,已经开始酿酒,而且甚为兴盛。“仰韶文化”所处的历史时期正好与之基本吻合,也是处在大约六七千年前。
安特生等人根据出土的石器中,如蓐如锄者众多,断定当时已有农业,已知种植。在后来仰韶、半坡、元君庙、大张等遗址中都发现有当时的粮食作物粟粒,并发现了储存粮食的痕迹。其中仰韶遗址115号穴口径1.15米,底径1.68米,深0.52米,坑壁抹厚约1厘米的细腻黄土,窖内底部还残存厚达18厘米的灰白色粟粒,估计有数斗。种种迹象表明,粟的产量已达到一定的水平。不然用不着挖窖储存和舍得埋于墓葬之中。
从仰韶文化遗址中证实,其居住处,都近山临河,当时的氏族村落,都建在河流转弯,两河交流和河流两岸的高地,目的是:避免洪水侵害,适合家牧渔猎,便于“刳木为舟”的交通,求火容易,取水方便。因为当时人类还不会凿井,为赖以生存,找甜水,寻甘泉就成为仰韶时期氏族社会选择定居的重要条件,同时还要气侯适宜,物产丰富。“醴泉”就是“仰韶文化遗址”附近的一条主要河流。
仰韶时期农业的繁荣,粮食的剩余及居住环境的优越,已具备了酿酒所必要的条件。但这些还不足以证明“仰韶文化”时期已出现了真正的酒。考古学认为,研究酒的起源,是普通、最方便的方法,就是研究酿酒所用工具,贮酒所用容器,饮酒所用杯等。我国古代的酒具有独特的风格和特色,这是古代酒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酒具反映酿酒的发展水平,也反映着古人的饮食习惯,更可以说明酒的古代生产历史。
“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有许多酒具。在仰韶文化遗址和“醴泉”东南鹿寺二里头文化遗址中,多次发掘出大量酿酒与饮酒器,其中有一只盛酒用的“黑陶大口尊”最为著名。1983年10月,在杨家村文化遗址出土的一套酒具(5个小陶杯,4个高脚杯,1个陶葫芦),曾由史前考古学家证明确认为酒具,属泥质红陶,系仰韶文化早期偏晚时期遗物。
据此,我们可以断定,距今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应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可信的中华酒文化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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